我去1999年 - 第246章:热情
5月29日,下午。
林卫东乘坐魔都的航班,抵达京城。
在二环一家酒店办理入住后,林卫东躺在大床上,拨通了孙南的电话:“楠哥,我到京城了,我现在在酒店。”
听了林卫东的话后,孙南没好气道:“不是让你来我家住吗?怎么跑去住酒店了?”
林卫东笑着解释道:“南哥,我这不是怕给你添麻烦嘛,我在酒店住习惯了,不碍事的。”
孙楠也没勉强,接着又说:“卫东,你不住我家就算了,晚饭总得过来吃吗?”
林卫东忙说:“没事的南哥,我随便吃一顿就行了。”
孙南又好气又好笑地道:“你还是过来吧,你嫂子知道你今天要来,煮了一桌子菜。”
既然孙南已经把话说到这份上咯,林卫东要是再拒绝,就显得有点不近人情了,只好笑着答应下来:“好的南哥,那你把地址发过来,我马上过去。”
孙南家的房子,位于亚运村金融商贸圈内,紧邻几百公顷的北四环城市绿化带,是京城地区低污染区域之一。
附近有章国立居住的紫玉山庄等高档别墅区,周围有中华女子学院、旅游学院、中央民族乐团等高校,妥妥的高档住宅区。
不过,和内地歌坛一哥毗邻而居,也不是什么荣幸的事,孙南前段时间一不小心的,还整出了个音响扰民事件。
尽管后来,孙南所在的公司挨家挨户登门送礼品表歉意,可惜,邻居们并不买这个面子,心意领了,礼物就算了,他们的要求很简单,只要孙大歌王以后不要把演唱会开在家里就行。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高档住宅区的业主对追星没兴趣,也不配合唱片公司有作秀之嫌的道歉之举。
当然了,从孙南处理危机公关的技巧可以看出,他为人处世应该还算不错。
要知道,从当年住地下室到如今住豪宅,北漂一族到大牌之间的距离,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跨越的。
孙南能够有今天的成就,除了自己有实力,以及贵人扶持之外,也跟他的性格也有很大的关系。
很快,林卫东就在孙南的开车接送下,来到了他居住的豪宅。
进屋后,孙南跟林卫东介绍他的妻子买红妹:“卫东,这是我太太。”
林卫东打量了买红妹一眼,不是那种很惊艳的长相,但是看起来很自然很有女人味,恭敬礼貌的打了声招呼:“嫂子好。”
买红妹也看了林卫东一眼,面露笑容道:“原来你就是林老师呀,我老常听你南哥提起你,说你是天才音乐人,没想到这么年轻帅气。”
林卫东笑着说:“是吗?多谢南哥和嫂子的夸奖,嫂子还是叫我卫东吧,别叫林老师了,受不起。”
买红妹想了想,点了点头,也笑着说:“好,就叫卫东,叫林老师怪生分的。”
不等林卫东回答,买红妹接着又道:“饿坏了吧!赶紧坐下来吃饭吧,菜都快凉了。”
“好的,嫂子辛苦了”到了这个点,林卫东还真有点饿了。
坐下来后,林卫东才发觉,买红妹身了一件红色紧身连衣裙,把胸前的山丘撑得鼓鼓的,皮肤看起来很紧致,脸上的妆容也非常精致。
当然了,买红妹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是她下巴边上的那颗痣,堪称是画龙点睛之笔,让她看上去妩媚又性感。
喝了两杯红酒之后,林卫东也没那么拘束了,和孙南夫妇之间的交流,也逐渐多了起来。
不过,主要还是孙南夫妇说,林卫东在一边聆听,孙南和买红妹也跟林卫东聊起了他们相识的往事。
原来在2000年,孙楠与买红妹就在某演出上相识了,孙南对买红妹一见钟情,认识24小时后,便向买红妹求婚了。
两人在同年5月结婚,婚后,买红妹为了孙南放弃小品事业,并先后生下了一个女儿。
两人结婚时,孙南因婚礼中途去央视演出,留下买红妹一人主持大局。
聊起这件事,孙南心里依然感觉很惭愧,为了补充买红妹,还当着林卫东的面,跟买红妹表示,想今年年底补办婚宴。
然而,买红妹的反应却是:“我不要,我要让你后悔一辈子。”
对于买红妹的说辞,孙南只能苦笑着摇了摇头:“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以后后悔了别怪我。”
吃饱喝足,买红妹就先行回房间照顾小孩子去了。
没有妻子买红妹在场,孙南和林卫东都自在了许多,边抽烟边喝酒,聊的很是尽兴。
这期间,买红妹也有过来帮忙倒酒,还跟林卫东和了几杯。
在孙南夫妇地热情似火的劝酒下,林卫东直接喝倒在了孙南家里。
第二天。
孙楠一大早,就开车载着林卫东,去他所在公司的录音棚。
到了录音棚之后,孙南迫不及待地说:“卫东,你把歌拿来让我听下。”
林卫东也知道孙南等这天等很久了,也没怠慢,直接把demo交给他。
随着音乐前奏的响起,喇叭里传来了一阵低沉浑厚的歌声:“如果我能看得见,就能轻易的分辨白天黑夜,就能准确的在人群中,牵住你的手,如果我能看得见,就能驾车带你到处遨游……”
虽然这首歌一开始并没有特别突出的地方,但却营造了一种悲伤的意境,让孙南很快就沉浸在歌曲的氛围之中。
“眼前的黑不是黑,你说的白是什么白,你说的天空蓝,是我记忆中那团白云背后的蓝天,却只能看见一片虚无,是不是上帝在我眼前遮住了帘,忘了掀开……”
听到这一段的时候,孙南闭上了眼睛,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你是我的眼,带我领c略四季的变换,你是我的眼,带我穿越拥挤的人潮,你是我的眼……”
从头到尾听完这首歌,孙南已经激动的直接站起来了,一脸期待地问道:“卫东,这首歌是不是就叫《你是我的眼》?”
林卫东笑着点了点头:“是的,就是这个名字。”
话说,在前世时,林卫东第一次听到《你是我的眼》这首歌,是因为台湾歌手林宥嘉的感人演绎。
林宥嘉在2007年7月以大学生的身份,参加台湾中视主办的歌唱选秀节目《超级星光大道》第一季,在踢馆赛中选择翻唱《你是我的眼》这首歌曲,并为人熟知。
所以,很多人都误以为《你是我的眼》的原唱是林宥嘉,但事实上,林宥嘉只是这首歌翻唱,真正的原唱者是萧煌奇。
当然了,林卫东这次决定把《你是我的眼》这首歌带来京城,让孙南现场试听,也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的。
因为在咱们内地,来来去去就是这些男歌手,真正算得大牌的,除了歌坛大哥大刘欢老师之外,也就是一哥孙南了。
不过,和前辈刘欢比起来,孙楠这位一哥在歌坛的地位,还是稍微有些勉强的。
本来林卫东也考虑过,把《你是我的眼》这首歌卖给刘欢的,但孙南屡次诚信诚意的跟他邀歌,不把这首歌卖给他,也有些说不过去。
于是,林卫东最终决定,还是把《你是我的眼》的demo,带来京城,让孙南试听一下。
孙南听完《你是我的眼》之后,整个人兴奋的不行,因为他凭着一个歌手的直觉,基本上能确定,这首歌绝对能火。
更何况,孙南的唱功在流行歌圈内也是顶尖的,声音浑厚且有透亮,气息非常的稳。
因此,把《你是我的眼》这首歌卖给孙南,林卫东也很放心。
不过,当孙南向林卫东询问起这首歌的价格时,林卫东开出的报价,让孙南一下子变得沉默了。
因为林卫东开出了50万的价钱,无论是在内地,还是在港台,都绝对算得上是昂贵。
一首歌卖50万贵不贵,当然贵!
可是,孙南心里也很清楚,一个歌手,最重要的就是作品,没有好的作品,没有代表作,唱功再牛逼也没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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