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纪元 - 第1114章 声色犬马,天上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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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托车轮下,黑夜中的道路在延伸着。
    长长的,长长的,就像是断更那么长,让人看不到尽头。
    后座上的凌星见沉默着,一句话都不说,她心乱如麻,不知所措。她觉得石某人的说法是对圣光的大不敬,但心底深处,她又认为大个子说的有些道理。
    她陷入了极大的矛盾和纠结之中。
    一方面,如果她认同了石铁心的说法,那便会让自己一直以来坚信的东西崩塌。她会质疑自己曾经坚持的一切,陷入到巨大的迷茫中。
    她不允许自己迷茫。
    她就像是在黑暗的荒野中艰难跋涉的普罗米修斯,誓要把自天外获取的火种带回人间。人间凛冬将至,若是无火可用,人间必亡。如果这个时候导航失效了,自己迷路了,整个人间都会在凛冬中衰朽溃灭。摆渡地图再是不准,也是大差不差,总比完全找不到北要强。
    可另一方面,她也不得不思考另一个问题,一个长期以来让她犹豫、让她困扰、让她拿不准的问题。
    那就是自己手中的这团火,真的是造福千家万户的光明之种吗?如果费尽千辛万苦拿回去后,却发现乃是烧尽人间的业火,自己又该怎么办?
    巨大的矛盾,让她既不能停下脚步,又不能无畏前行。外有劫数,内有挣扎,内外交困之下,凌星见的处境远比所有人想象的都困难得多。若非如此,以她的资质,应当远比现在更强。
    不过。
    看前面骑着机车的大个子,凌星见下意识的伸出手,环住了他的腰。她有些疲惫脆弱的伏在他身后,脸庞贴着宽阔的后背,忽然感到一点心安。
    幸好。
    幸好她现在不是一个人。
    石铁心就像是她在茫茫黑暗荒原上偶遇的另一个人,这个人手中的火种与她不同。这个人不用看摆渡地图,也不用去天堂盗火。他夜观天象就能知东西南北,他钻木取火便可升起大大的篝火。
    他诉她:何必拜神?人能成仙。
    虽然一开始自己怀疑他,戒备他,排斥他,抗拒他,并且尤其受不了他所指出的“你传的火烧人性”的论调,就像是在否定她至今为止的一切坚持和牺牲。
    可当今时今日,当她不得不去凝望、去审视自己手中的火种时,忽然发现,正是有了这个夜观天象的人,自己才能不用担心摆渡地图的失效。正是因为这个钻木取火的人,自己才有余裕坐在篝火边歇歇脚,思考思考,感受他那虽然野蛮,但人定胜天的无穷勇气。
    而且,凌星见现在很清楚,这个男人,不说谎。
    至于为什么这么清楚嘛……
    嘎吱,机车忽然减速刹车了,凌星见带着惯性向前一顶,回过神来:“到了?”
    石铁心在前面点头:“真弹。”
    嗯?!
    石铁心挠挠头:“咳咳,我是说,快到了。”
    凌星见对石某人翻了个俏丽的白眼,倒也没多说什么,脾气真是好多了。她四下一看,不知不觉中竟然来到了一个小镇上。这个小镇应该是聂之城附近的新兴城镇之一,位于交通要道的交汇处,竟然发展的相当繁华,远远看去灯火通明车水马龙富丽堂皇。
    石某人:“那俩老货就在这镇上,据情报显示,还把各自的核心狗腿子都带来了,也不知道想做什么。对了,这种大邪秽带着狗腿子转移之后,还能在新的地方开真实阴间吗?”
    “不知道,没见过,应该不行吧。”凌星见推算了一下:“你是警察,天生带有‘巡逻’、‘移动’的概念,出现在哪里都不奇怪,而且一切恐惧归于自身,所以能随身带着领域跑。”
    “可是这两个人不同,他们的概念是和‘检察院’、‘法院’联系在一起的,类似于地缚灵,哪能随便换地方呢?”
    “更不要说咱们釜底抽薪,提前抓捕了那么多b级目标。就算他们现在还能开领域,威力也一定是大打折扣。”
    这么一说,凌星见就更奇怪了。
    这俩人都待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说不定还能顽抗一下,齐刷刷地跑这儿来是干啥的?
    石铁心开眼一看,脸上忽然勾勒出一个属于cjsp的笑容:“哦~~~原来是这么回事~~~”
    凌星见满脸的不明白:“怎么回事?”
    “你就别问了,反正这俩老货应该都还蒙在鼓里,没发现我们呢。”石铁心撸了撸袖子:“你在这儿不要走开,我这就去把他俩抓回来。”
    “不行,我必须和你一起去。别忘了,我现在是你的‘保险丝’。”
    “那……”石某人迟疑了一下,点点头:“那你可得注意看着点。”
    “看着什么?”
    “看着你的纯洁圣印别飞跑了。”石某人遥望小镇,一脸严肃的样子:“那里面,可是天上人间啊。”
    凌星见打开了屏障,石铁心也降低了存在感,如同两个透明人一样走进了小镇。
    凌星见本不太懂“天上人间”的意思,但是当她真的置身于这个小镇中时,确实是在第一时间就感受到了小镇的繁华和美丽。
    这里人来人往,这里甚嚣尘上,这里往来的全都是豪车。短短的几分钟里,凌星见就把各色豪车看了个遍。
    这里的每一栋建筑,甚至是街边的每一根路灯,都带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华丽和极尽精巧的装饰。
    这里的夜空下飘洒着丝丝缕缕的闪亮彩片,空气中都飘散着醉人的酒香。随便抓一缕风放到鼻端,似乎都能感受到香槟的气泡在鼻尖上炸裂的美妙触感。
    凌星见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但依然忍不住吃惊道:“这里可真繁华啊。整个咼国都在大萧条,这里却像是回到了大萧条以前,仿佛凄凉萧索从未来到这个国度,真是让人不适。”
    “何止是以前,我觉得华尔街最能赚钱最能捞金的时候,也不过如此了。”石铁心想起了状元石曾看过的一个电影,叫做《了不起的盖茨比》。这小镇中虽然还没有盖茨比别墅中那般的极致狂欢,但弥漫在空气中的那种声色犬马、放纵恣肆的气氛,是完全一样的。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也是世界的常态之一。状元石跟着方清绝参加过那场聚会之后,就对此有了深刻的领悟。
    但这小镇的繁华,已经超出了普通的酒肉臭的范畴,开始向真正的天上人间的方向靠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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