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呀主神 - 第569章 罪有应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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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69章 罪有应得1
    墨冥突然直勾勾地盯着她身后:“你怎么又来了,去去去!”
    难道是上卿来了?太好了,这件事也可以问问他,虽然他是个老狐狸,不会轻易说,但不问问,怎么知道没机会?
    刚一扭头, 就感觉手中一空。墨冥脱身而出。
    又听到:“做任务去!”
    根本就没人的背后天旋地转,她都来不及骂人,就被踢了。又踢臀!
    慢慢地睁开眼睛……手摸了摸,躺的地方是床,柔软的床。看到的是少女风格装修的房间,白底加上粉色小碎的图案。
    窗开着,外面的风带着阳光,将白色蕾丝窗帘微微吹起。
    旁边的床头柜上,摆放着二张照片,照片上的金发少女笑得很灿烂。还有一个电子闹钟,显示时间是八点钟。
    泪呀,太好了,实在太好了!证明是现代,现代就是这点好,法治社会,有法可依。终于又回到了现代的时间点,不是古代、不是未来,不是魔幻。
    先接受一下剧情,看看是什么任务吧。
    身主叫艾玛·朱莉,今年二十岁,普通大学的大学生。家中算是属于中产阶级,有房有车。
    此时正好是放暑假, 她在家里休息。她没想到的是,她的生命,将被永远定格在二十二岁。
    原因是她认识了一个不算很帅、也不算非常有钱,但也算是人模人样的男人。这个男人是个牙医,开了一个自己的私人小诊所,在z国,医生是非常赚钱的。象这样的小诊所,每月收入依旧能让这个男人过上中产阶级的生活。也就是有房有车、每年二次度假、能穿一些名牌衣服的算是挺滋润生活。
    没想到的是,这个男人居然是个杀人魔王。不对,魔王也有好的,应该说是杀人恶魔。
    专门喜欢挑孩子下手,折腾够了后,杀死埋了。有些甚至还有点气,并没有完全死,也被活埋了。
    恶魔想保持这样体面的生活,就不能让人怀疑。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一个女性结婚,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又娶妻生子, 这种五好家庭的男主人,怎么可能是虐杀儿童的连环杀手呢?
    所以他看中了身主,在追求下,身主和他订婚了,等到大学毕业后就打算结婚。
    可在同居的生活中,她就发现了恶魔隐藏极深的秘密。看着电视上那些失踪孩子的父母,哭得撕心裂肺、死去活来,终于有一天,她受不住良心的煎熬,去警察局举报了自己的未婚夫。
    警察将恶魔“请”入警察局“配合调查”,恶魔的律师立即过去,但未将他能保释出来。
    没有尸体,找不到任何尸体。按照这个州的法律,如果没有尸体,犯罪嫌疑人又不肯承认的话,就不能判决有罪。
    于是无罪释放了!
    随后这个恶魔失踪了,同时被警方保护着的身主也失踪了。哪怕作为证人,警方已经将她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又给了她新的身份,依旧没有脱离魔掌。
    等半个月后,警察终于找到身主时,身主已经死亡多日。
    她的尸体在小树林里,被野狗拖了出来,给林子里碰巧经过的人看到。开始腐烂。
    经过法医检验,她死前受到过非人的虐待,估计有好几个小时。可她被捆绑着,堵着嘴。直到尸体发现时,她依旧被绑着,嘴被用胶带封着,布满尸斑和蛆虫在爬的身体上,满是伤口,都是小刀划的,一刀刀不知道有多少。最后数下来,有一百多刀。
    于是她的未婚夫成了通缉犯,可一直渺无踪影。半个世纪后,一个垂垂将死的老人,坐着轮椅,让人推进了警察局,说他就是世纪悬案里的,涉嫌十几起儿童失踪案、和虐杀艾玛案的主谋时,立即引起了轰动。
    一个年近九十的老人,无论之前犯下如何的滔天大罪,按照现行法律也不便再判处死刑。警察局了解全部情况,做了笔录后,将他收押。
    他在进入警察局前,还录制了一段自拍,发布到各个网站。长达十分钟的自拍,象是供认不讳自己的罪行,其实是当众宣布他的伟大壮举!警察半个世纪都抓不住他,让他逍遥法外。
    按照他留下的自拍和笔供,警察局去指定的地方挖,果然挖出大量的孩子尸骨。为了防止骨头腐烂光,都是用塑料袋包好,并且还编好号。
    在他家里地下室,找到了一部旧电脑,里面存有他当时虐杀这些儿童的录像。他居然还拍成录像,以便将来可以反复观看欣赏。其中还有玛丽·朱莉的……
    各大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疯狂报道,就在法院即将开庭的前一天,他躺在了牢房里的床上寿终正寝。
    死时,嘴角带着轻蔑而得意地微笑。
    案犯死亡,这个案件没有得到应该有的审判。嫌疑人的尸体被其后代领回,埋在了墓地里。
    生前他隐姓埋名,死后墓碑上刻上了他以前名字和用了半个世纪的假名字。墓志铭还写着他生前杀人的“丰功伟绩”。
    居然有人会崇拜这样的恶魔,经常会有人一些思想偏激或者说脑残的,跑到墓地去祭拜他,表达崇敬之情。
    希宁揉了揉脸,这叫什么奇葩情节呀?没办法,谁叫这里的国家是这种法律。
    墓碑最下方刻着“愿他的灵魂得到安息”,什么得到安息,如果这个恶魔有灵魂的话,一定在地狱里得意地笑。
    任务要求:
    1、不死
    2、以牙还牙、罪有应得
    “以牙还牙、罪有应得”,这第二个要求还真是恨得挺深的。
    要怎么样才能以牙还牙,罪有应得呢?
    墨冥:“当然是以牙还牙呀。把这个家伙抓起来,也划上一百多刀。让他痛苦,让他死!”
    咳咳咳,又来了,又来了,又想让她黑暗了。
    墨冥:“怎么又让你黑暗了?难道不是应该这样做吗?难道你想去报案,然后带着警察去埋尸现场,挖出尸体。”
    这个是个好办法。
    墨冥:“那么他会反咬你一口,说你也参与了。到时陪审团会相信你吗?如果你没参与,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又怎么知道尸体埋在什么地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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