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主又红名了 - 第49章 癫秘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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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9章 癫秘使者
    地面,破败腐朽的乱石村庄上,尸横遍野。
    燃烧扭曲的尸体在呜咽哀嚎的癫狂赞歌中蜷缩,烧焦的伤口流不出鲜血,却有一条条来自颤抖灵魂的火焰汇聚成一条条赤红的血蛇。
    血蛇蜿蜒前行,追向前方的身影。
    “啪1
    铁靴下踩,靴掌与地面接触的瞬间迸出火焰,血蛇转瞬即逝,被清理出一片空地。
    血蛇不知畏惧,只是盲目的跟着生命的引导,朝着“巨人”靠近,然后又在其一次次脚掌落下,在火焰迸出后被消灭。
    林德扛着食腐王妃的断剑大步前行,独留下身后两排燃烧的血脚樱
    他已经足够谨慎,在将体内力量绝对掌控后,靠着食腐王妃的断剑,靠着身为大骑士的从容,已经做到了自己能做的最好,但当血火如暴雨洒落,林德终究难以避免被波及。
    体内的力量消退了一部分,不是很多,但这种发现足以让林德内心不安。
    幸好敌人的数量并不多,除了拼命往前扑,以及大喊着“初火的眷顾”然后把手里燃烧的东西砸向林德外,什么也做不了。
    村民们没能从自己信仰的神那里得到更多力量,若非血红色火焰确实很棘手,恐怕他们连让林德挥舞断剑的机会都没有。
    断剑熄灭了狂欢的篝火,癫智者的村庄里只剩下一些断腿残疾的村民还苟延残喘,每当林德靠近,他们便会瑟瑟发抖。
    不是每一个癫智者都失去了理智,还好,总有人知道什么叫害怕。
    但也不能排除村民中有人更加狡诈,只是林德不在乎。
    “大人”艾斯爱慕凑到林德的身边,唯有亲身经历,才能感受到战场的澎湃,体内热血鼓动着他。
    若是吟游诗人在此,必然能将之唱成赞歌。
    但若是用不死人的特殊语言,这种心情应该只会有两个字:我艹。
    “他们信奉着某个邪神,可能是魔法之环诞生以前,也有可能是魔法之环破碎以后”林德当即给艾斯爱慕下发了任务:“在村子里寻找他们的祭祀场,教堂,牧师之类的东西,然后销毁。”
    林德扫视着前方矮小佝偻的身影,对方完全躲藏在黑袍之下,似乎还会用眼睛偷偷注视他。
    当察觉林德的目光定格在自己身上后,那小身影立即收敛,低下头,继续瑟瑟发抖。
    算了,只是一个小蚂蚁,待会杀了就好。
    他绝对不会放任这些癫智者靠近星龙岗哨,疯狂就是一种难以治愈的绝症,只有预防,不能治愈。
    艾斯爱慕高兴的去搜索了。
    每个房间都有好东西,就算这些东西要交给领主大人,但探索的快乐是自己的埃
    林德则低下了头打量自己身上的盔甲。
    兰德第一军团的盔甲,防御与美观并重,但当他用火焰燃烧包裹住盔甲之后,焚烧的怒火却也“重锻”了盔甲。
    如今怒火散去,盔甲温度却还未冷却,在寒风吹过后,飘起一阵滚烫浊流。
    再这样下去,恐怕不等敌人将自己的盔甲损毁,火焰就会烧毁盔甲。
    林德目光从“品红”色盔甲上收回,装点的狮头隐隐有扭曲熔化的迹象。
    “发了!发了1
    艾斯爱慕的嗷嗷叫声引起了林德的注意。
    “哎呦喂,就是负重不够。”
    别说好东西要上交,就算不上交,艾斯爱慕也扛不动几件埃
    想到这里他又想抱怨一下游戏制作组,搞这么真实做什么,连空间储物都没有。
    艾斯爱慕无奈选择了将东西都丢到地上,慢慢的,堆积成了一座小山。
    林德:“……”
    他还是低估了不死人的仓鼠行为啊,连人家的破衣服你都要拿回来?还有木头杯子、马桶刷子、镰刀,你可真是不拿村民一针一线。
    算了,他习惯了。
    玩家是这样的。
    在破烂之中,林德发现了一点,不管是杯子、碗、盘子还是衣服的衣角,都有着一个特殊的符号。
    十字架,准确说是“——十——”字架。
    中间一横非常长。
    这就是癫智者村庄所信仰的神?
    林德快速收回了视线,他知道很多宗教符号都来自神的知识,只要能窥见其中一二,便会被狂热信徒们当成用以信奉的形象寄托。而外人过多的去凝视,要么成为信徒,要么成为癫智者。
    很显然,如果想要好好利用这个村庄,就必须仔细把控,消灭一切可能存在的问题,最一劳永逸的方法,就是直接推平,重建。
    林德不再理会艾斯爱慕,转而来到了农田。
    癫智者也是需要食物的,稀稀拉拉的农作物在田地里野蛮生长,看得出理智不存的村民们已经很难做好种植这件小事,可“肥沃”的灾厄阴影区域,却让变异植物不用照料,就能疯狂生长。
    他弯腰拨开土,果真看见了手指肚大的块茎,连串的“小土豆”被林德拽着荆棘提出来。      变异粮食。
    这才是本次最大的收获。
    食物的种类果真很多,甚至林德还看见了成片生长的火舌草,这里的灾厄阴影区域浓度,恐怕比食腐者巢穴还要更高。
    好一片种植地埃
    “也许不死人们可以试着在这里开荒种地”林德走回了正捡破烂的艾斯爱慕身旁。
    说好的种田玩家,你怎么对捡破烂如此投入,真那么有意思吗?
    “是1艾斯爱慕点头。
    他已经换上了一身癫智者的“套装”,破烂的黑袍,布鞋,腰间挂着镰刀和火把,若不是一张俊俏的脸蛋,就是林德也会误以为是癫智者来了。
    cos才是玩家的乐趣埃
    其实破烂堆里真没什么有用的东西,林德准备安排不死人过来种地,所以还得回去发任务。
    刚走没几步,他停了下来,转头看着身后。
    艾斯爱慕正美着呢,察觉到“有剧情”后,也停了下来。
    “我靠1他看见矮小的村民,被吓了一跳,下意识就想砍一剑,不过被林德拉住了。
    食腐王妃的断剑落在地上,荒土颤抖。
    “伱是?”他察觉到对方似乎想要跟随自己。
    矮小身影将黑袍摘下,露出了一张两腮无肉的脸,是个看着大概十一二岁左右的男孩。
    “我、我是伦佐”他声音嘶哑:“请问,您是贵族大人吗?”
    他使用了跪礼,来自文明兴盛时期,平民正式被贵族召见时所需要使用的礼节。普通人无法模仿,因为在需要使用这种礼节前,会有宫廷女官进行封闭式的特殊培训。
    手指的摆放、幅度乃至于自身眼睛该看什么地方,都必须达标。
    甚至在正式开始之前,还会几十次的进行“彩排”。
    纵然是未穿越时的前林德也很少见这种礼节。
    使用这种礼节对觐见平民有极高的要求,平民必须要有突出贡献,就像是地球的首相、总统公开接见普通人。
    其身上的政治意义超乎想象,某种程度上代表着贵族自己领地内的绝对政治倾向。
    林德也只是当年跟着王子殿下混的时候,见过王子为了争取更高权利,接见过那么几个平民代表。
    所以当眼前的少年突然使用跪礼时,林德第一时间摆正了自己的态度,幸好接见礼不会对贵族有约束,毕竟贵族是规则的制定者。
    他要做的只是表明身份。
    “我,林德·阿尔曼(lead·arman),王城歌利亚的贵族,阿尔曼男爵之子,星龙岗哨领主……”林德以贵族的高傲姿态回应。
    贵族的回应必须高傲,这也是面前用跪礼少年所期盼的。
    可惜身旁没有侍从官,否则该有人帮他报名号。
    林德稍稍停顿,说道:“……体内流淌着贵族之血的真正贵族1
    “咚1少年一头磕在地上:“我、我……请您,让我效忠1
    “我为什么要接受你的效忠?”林德摇头。
    他虽然是个“穷酸”贵族,甚至姓氏已经失去了魔法之环带来的力量,但不代表着他要接受从癫智者村子里的人。
    就因为对方懂得“跪礼”?确实,在遥远边境,恐怕普雷镇的罗宁都不懂跪礼是什么。
    繁文缛节也不如一块麦麸面包重要。
    “我已经完成了贵族老爷的命令”伦佐抬起头,面带祈求和期盼:“您既然是歌利亚的贵族,肯定也知道,我已经完成了,完成了,所以,可以向您效忠了,向贵族效忠1
    傻孩子,旧贵族都快死绝了,现在是新贵族时代。
    “你完成了什么?”林德随口一问。
    伦佐保持着跪姿,双手手掌朝上,以“捧”的姿势,慢慢往前送。
    然后。
    “轰——1红色火焰于双手手掌之上凝聚。
    这团火焰比林德之前遇到村民们爆发出的更强,或者说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
    眼前的人应该很虚弱,可当他手捧血红色火焰时,林德心中竟然隐隐催生出了压力。
    能让大骑士产生压力,那么对方一定也是“大骑士”等级。
    套用玩家视角,伦佐很可能是十级以上,而且还是boss级的。
    伦佐:“我完成了对癫秘主宰的侍奉,对癫狂之火的掌控1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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