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4赶山狩猎 - 第145章 狼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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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秋堂的判断没错。
    随着小林麝“眯眯”叫着,前面的灌木丛里快速蹦跶出两只林麝。
    这两只体型就比小林麝大许多,颜色灰蒙蒙的,有点像似小狗。
    但它们明显比狗更机警。
    出现在杜鹃花丛里,依然还是很警惕,耳朵竖起来,头左右一直看着,随时做好逃跑的准备。
    林麝非常胆小,但又很暴躁。
    是偶蹄类动物里,非常难驯养的一种之一。
    它们也很喜欢孤独。
    雄雌在一起交配后,等不到孩子成年,就会各自分开。
    余秋堂运气好,若是再晚一个月,等小林麝大点,那他最多就只能看到雌林麝,雄的肯定不在这里。
    两只林麝警戒片刻,确定没有危险,这才蹦蹦跳跳来到孩子身边。
    用脑袋轻轻蹭蹭小林麝的脖颈,然后三只林麝一起向杜鹃花深处跑来。
    在跑的过程中,它们依然很警省,但凡要为有点风吹草动,就立刻会向回跑几步,确定没有问题,才会继续向前。
    因为它们前肢要比后肢稍微短点,所以启动身体更简单,很容易跳起来。
    但小林麝大概还不太熟练这种跳跃,只能原地尝试蹦跶几下,却没有真正跳起来,头反而甩来甩去,有点呆萌可爱。
    余秋堂不敢动一点。
    他甚至将头紧紧贴在地上,尽力掩饰自己的气味。
    从脚步声和香味判断,三只林麝都是离自己这边越来越近,大概不足五十步。
    这个距离,他如果能第一时间占据先机,肯定能射中一只。
    但他的心比较重。
    林麝的三口之家,他是一个都不想放弃。
    雄的林麝是刚需,回去后可以直接取麝香,雌性林麝则是可以生小林麝,而小林麝呢,是个小公仔,只要养大,就是个摇钱树。
    如果能顺利养几只林麝,别的啥都不做,单养活他们,在这个时代就能过的很好。
    脚步声停了。
    余秋堂听到细微的挖地声,看样子它们这是还没吃,就开始释放多余废物,余秋堂悄悄将弩箭抽出两根,搭一根在手上,另一根就放在手很容易够到的地方,便于快速获龋
    准备好后,他屏住呼吸,将弩箭放到弓弩上,等待着那个声音出现。
    几秒钟后,“簌簌”声音果然传来。
    他猛然蹲起身,只用一秒钟就锁定雄麝,没有丝毫犹豫,“咻”弩箭破空而出。
    雄麝还真是嘘嘘呢,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弩箭就直接穿过它结实的后腿。
    冲击力立刻将它带翻在地。
    而与此同时,母麝原地直接弹起两米多高,立刻扭着屁股朝来处蹦回去。
    速度非常快。
    余秋堂在射出弩箭的瞬间,并没看射中不射中,而是快速将另外一把弩箭搭在弦上。
    可雌麝就这个瞬间,都已经蹦跶出几丈远,余秋堂也顾不上隐藏身影,快速站起来朝母麝追过去,眼看着母麝就要跑进树林,不得已只好射出弩箭。
    “咻1
    箭矢和雌林麝同时消失在树林。
    余秋堂摇摇头,这箭他没有手感,实在是未知太远了,那林麝的弹跳速度也太好,天又擦黑,又在下雪,真是不利因素一大堆。
    能猎到这只雄林麝已相当不易。
    更让他惊喜是,那只小林麝似乎傻眼,没搞清楚什么状况,非但没有跟着母亲逃跑,反而是围着雄林麝转个不停。
    而雄林麝则是在冲击下,先是挣扎着蹦跶几下,然后就跌倒在杜鹃花丛里。
    因为麻药的作用,它甚至发不出任何声音。
    慢慢地,嘴都动弹不得。
    要不然,还能给小林麝做个警告。
    直到余秋堂冲到跟前,小林麝才似乎觉察不出不对劲,准备转身跑,可它就像个调皮的孩子,关键时刻,竟然还不直接奔,而是扭着麻花,很快就被余秋堂直接套进袋子里。
    到袋子后,它还是睁着两只懵懂的眼睛,盯着余秋堂,不知道这是个什么东西,想把它做什么。
    这主要是还是与林麝生存环境的天敌相对少有关。
    理论上,豺狼虎豹,以及部分如金雕,大王隼,苍鹰这类的猛禽林麝的天敌。
    但事实上,这些东西能造成的影响非常校
    虎豹就不说,它们数量太少,每次捕猎都会尽可能要利益最大化。
    林麝这种小东西,完全不够吃,还不好抓,所以不是特殊情况,基本懒得动它。
    豺倒是很喜欢它们,但是豺一年四季,只有很少一段时间会在高山,大部分情况下都在海拔相对低的位置。
    而且,豺的速度根本没办法和林麝比,更不说,林麝还是偶蹄动物里,罕见能爬树的物种。
    它们爬树的方式很特别,需要借助其他树,大概就像“成龙攀楼那样,分别踩踏两边的墙壁,就能顺利到楼顶。”
    也正是因为这种能力,人工养殖林麝,墙都要建设的非常高,而且里面什么都不能放,就是干里干脆周围是高墙。
    要是稍微给点东西,它就能踩着蹿出来。
    余秋堂看看母麝逃走的树林,夜幕中山林一片迷蒙,在雪蒙蒙的衬托下,显得有点阴森神秘。
    罢了。
    他转回眼,不再多去想。
    即使白天,只要第一时间没有抓到,基本就失去抓住的可能性。
    何况晚上。
    他又不是神。
    回头,他将雄麝的旧箭矢取下来,带出一个血窟窿,将早准备好的仙鹤草捣碎包扎。
    又将它给绑好,嘴上套上的布袋。
    防止等下麻醉过后,回过神来吃掉自己的香囊。
    可能是林麝也知道自己香囊重要,遇见无法逃脱的强敌就喜欢拿香囊下手,不得不防。
    余秋堂有前世经验,倒也不难搞。
    说起来,80年代初期,林麝的数量还是相当多,主要集中在东北和西北,西南,据估计全国有近百万头。
    但随着人们大肆捕杀,等到九十年代,野生的林麝数量陡减,只有原来的十分之一。
    直到国家规定林麝为保护动物,并且民间人工养麝逐渐娴熟,这才有效制止对林麝的捕杀。
    “呜……呜1
    “呜……呜1
    “呜……呜1
    正在这时,突然传来急促的骨哨声。
    可能因为距离太远,等传到耳旁时,出现高低不平的各种回音。
    一声接一声,非常急促。      余秋堂立刻将一大一小两只麝背到背上,也顾不上摸索地形,直接踩着杜鹃花海朝来时奔回。
    回跑的时候,他才发现不知何时,地油子已变为鹅毛大雪,纷纷扬扬的,落在脸上的还有点疼。
    很快,天地间直接被大雪所弥漫。
    尤其是一股股被风卷来,瞬间砸在余秋堂脸上,打的一时间我都有些迷茫,差点分不清楚方向在哪。
    按理说,黑夜雪山,已不适合继续行走,可骨哨的声音却连绵不断,越来越急。
    这让余秋堂异常紧张。
    两人是被他带进山里,要是真出点事情,那他就彻底完了。
    估计只剩下自裁顶罪。
    其实若是只进山搞点东西,他一个人完全够,之所以带着其他人,主要是帮着这些曾经对他有恩,或者关系很好的人,也能过上好日子。
    直接给人一点钱,肯定不会要。
    以这样分配合伙的方式,接受度就好多了。
    分成也符合他的期望,他一个人拿大头,其他人分配小份额,彼此都好。
    顺便,也能让这些朋友帮他当当脚力。
    若是进深山捕猎,去的时候准备东西很多,而且往往猎物比较丰富,一个人肯定扛不下山,有人帮着分担压力,也蛮好。
    再就是山里是寂寞的,进山若是好几天,没个人作伴,也有点没意思。
    但,既然带人进山,他就会做好心理准备,不可能人人都像他这么精通,对山里了解,身体素质又超过常人。
    那出点问题,纯属正常。
    “嚓1
    忽然,他一个不留神,脚下为之一滑,身体就失去平衡,他下意识伸手抓住旁边树,却没想到那只是个小小的树娃娃,承受不住他的体重,“咔嚓”声被拽断,连同人和小树一起朝下滚落。
    好在,情急之下,他用弩勾住另外一个树,虽然没有立刻停下,但滚落速度被减慢,并且身体方向也转了九十度。
    刚好旁边有棵松树,双腿环抱,卡住身体,又一把捞住马上就要继续滚落的袋子。
    “呼1
    静止下来,他才长舒口气。
    待重新恢复身体问题,才发现刚才继续向前,就是一道五六米高的丘陵断崖,若是跌下去,即使不摔死,身体也会受点伤。
    要是腿刚好被摔断,那可就真完蛋了。
    这种大山里,又下着雪,即使不被野兽吃掉,都能活活冻死。
    他调整好心态,继续下山。
    只是这次他更仔细,尽量沿着有大树的方向走,至少可以保证关键时刻有阻拦,以及前路尽头不是断崖。
    “呜……呜1
    骨哨还在继续。
    他只能希望两人坚持祝
    他选的那个位置几乎完美,视野好,背靠悬崖,只要他们不出去,哪怕遇到再凶的野兽都能对抗一段时间。
    这一个多小时,余秋堂是心急如焚。
    偏偏还要告诉自己冷静。
    终于,他来到的混交林边缘,看到空旷的苔草地。
    可一眼望去,他却心里猛然一惊。
    对面的悬崖下,没有看到火光。
    这不应该啊!
    他走之前,还专门交代,天黑之后就将火堆点燃,只要清楚周围的苔草,并且用大木头,不要生出小火星,就没有火灾危险。
    野兽基本都会怕火,不到逼急了,它们肯定不会冲过大火攻击。
    可现在,他没看到火光。
    那也就是说,它们根本没有点燃火堆。
    怎么会这样。
    这深山里,没有火的阻拦,万一有狼群或者豺群过来,几乎没有对抗的机会。
    “呜…1
    正在这时,熟悉的骨哨再次传来。
    他仔细辨认,声音好像还是来自悬崖那边的位置。
    他不再犹豫,加快速度朝那边冲过去,并且喊了声:“江哥,原子1
    空旷的山谷里,传出他的喊声,很快回声也呼呼传来。
    “堂哥!1
    余秋原好不容易听到余秋堂声音,非常激动,大喊道:“快来救我们,狼1
    与此同时,余秋堂也注意到现场情况,顿时叹息运气真差。
    竟然遇到狼群,而且还是中型狼群。
    刚才是上面因为角度问题没看清楚,这会才发现余秋江和余秋原两人竟被七匹狼围个结实。
    狼在秦岭集群不大,三五只能汇聚在一起,已相当不容易,这种七匹全家出动很罕见。
    只有一种可能。
    那就是小狼崽长大了,马上要独立生活,父母在教授它们最后的捕猎技巧。
    围攻!
    就像是少林弟子要下山,需要经过十八铜人阵,杀手组织的杀手要正式执行任务,需要来个投名状,大学毕业生要毕业,论文要及格。
    这种情况下,狼的父母基本都是观战和警戒,会将捕猎的首要任务交付给孩子。
    这种活动,是所有山里的谋生活的人,都不愿意看遇到的场景之一。
    主要是,这种毕业捕食,对狼来说,有种破釜沉舟的味道,不管任何,都要拿下猎物,从而激发小狼的勇气成功捕猎经验积累。
    若是这种活动失败几次,很多小狼就会迷失方向,甚至会变得胆怯,消极。
    而一般来说,这样的小狼基本很难在存活下去。
    它们会因为懦弱,被狼群清离出去,甚至会被狼王直接咬死分食。
    狼的单兵作战能力很弱,失去狼群庇护和协助,它们基本很难完成捕猎。
    原本的食物,都会变成可望不可及的存在。
    就比如说,余秋堂它们这次作为目标的林麝,原本就是狼的食物之一。
    成群的狼,完全可以将林麝逼到绝境。
    但单独的狼,那就算了吧,根本抓不住麝的影子,它们不得已只能向低海拔位置下探,去抓一些兔子或者山鼠这些东西。
    但这会导致新的生态破坏……
    鉴于种种原因,狼会想尽一切办法,让幼崽在最后的捕猎活动里,取得收获,而且是不俗的收获,最好是大获丰收。
    余秋堂从背后取下枪,瞄准狼群侧面灰白色的公狼。
    这只狼,比其他狼都大一圈,威风凛凛,一看就知道是这群狼的狼王。(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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