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奥术登临神座 - 237.第232章 奥术手记的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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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2章 奥术手记的再利用
    当天晚上,李斯和路德维希就坐在篝火旁,就着烤羊腿畅谈了一番【裁决之炎】在龙岛上的趣事。
    之后聊天的内容慢慢地转移到魔法知识和元素研究之中。
    一般来说,一只青年龙的实力也只是刚刚突破黄金,但是路德维希反而是一个怪胎,他在魔法方面的深入掌握和研究已经让他掌握了黄金高阶的实力。
    也就是说,单把路德维希法师方面的实力拿出来,甚至比他作为金龙的实力还强。
    怪不得斯蒂芬斯老师在龙岛上对他另眼相看,临走的时候还赠送了一枚专属的空间戒指。
    明明可以靠天赋吃饭,他却偏要学习。
    在和他的交流中,李斯也感受到了路德维希魔法知识掌握的扎实和全面。
    只能说不愧是一位黄金级的法师加金龙么,路德维希源于龙族传承的知识已经相当广博了,但这些年他在没有沉睡的时候一直坚持斯蒂芬斯老师的要求,坚持学习各类魔法知识。
    如果说唯一不足的,可能就是路德维希似乎在法术模型方面创造力有些不足。
    “唉,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我可能早就成为奥术师了1
    路德维希有些无奈,愤愤不平地咬了一口烤羊肉,说道。
    李斯储物戒指中存放的食物已经被他两造了一大半。
    当然,大部分是路德维希消灭的。
    “所以你现在”
    李斯有些好奇地问道。
    按常理来说,作为一头正经的金龙,在成年之前是很少离开龙岛在大陆上游历的。
    龙族实力强横的同时,他们自身就是一个移动的宝库,龙血、龙牙、龙角、龙皮等等都是相当珍贵的魔法材料。
    不同于只会抚养幼龙到青少年龙的五彩龙,金属龙一般会更疼爱幼龙一些,甚至有些金属龙会抚养子女到成龙。
    金属龙甚至会让幼龙从他们的珍宝库中取走几件作为初始的积蓄,这在五彩龙看来简直是天方夜谭。
    “老师在离开龙岛的时候,让我有机会的去龙岛之外游历一番,这对我突破成为奥术师有好处。”
    路德维希笑着说道:
    “在我的实力得到长老的允许后,我就来到法诺尔大陆上开始自己的游历了,这已经是第二十个年头了。”
    龙族和人类的时间观真是不太一样,这就是长生种么?
    李斯心中默然,盖亚世界虽然有超凡之力的存在,但对大部分底层民众来说,只不过是存在于吟游诗人的诗歌和诸神教会的圣经之中的故事,他们终其一生可能都不会离开出生的地方。
    平民之中的幸运者可能有某方面的天赋,成功晋升职业者之后,才能领略不一样的风景。
    虽然有诸神教会牧师的存在,大部分平民的疾病都能得到救治,但在种种因素的影响下,普通人的寿命一般在100岁左右,平均寿命却只有50岁左右,这与李斯的前世根本不能相比。
    但对于李斯前世历史中记录的那些黑暗年代来说又好了不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得上一种幸运。
    相比较而言,其他超凡种族的寿命基本都超过了人类。
    狗头人寿命在135岁左右,半身人寿命在150岁左右。
    与此同时,矮人的寿命在400岁,精灵的寿命在700岁,而巨龙的寿命至少在1200岁以上。
    所以,不同的时间观也是不同种族之间交流沟通的障碍之一。
    不过即使如此,人类也创造出了盖娅世界最为辉煌灿烂的文明,同时也是世界中独一无二的主角。      人类神灵阵营在万神殿中占据的神位也是最多的。
    “所以,我今天路过这里的时候,发现你身上戴着老师的戒指,应该是老师正式的弟子吧。”
    路德维希还没有晋升奥术师,所以他不能直接感受到李斯的不同之处,不过通过之前的魔法知识交流,他也清楚李斯已经晋升奥术师了。
    “说实话,我对你真有些羡慕,还有一点点嫉妒的。”
    路德维希在大拇指和食指中留出一道缝隙,放在眼前朝李斯示意了一下。
    “所以刚才也是想恶作剧一下,才偷偷潜入伱的防护结界的,不过你确实厉害。”
    路德维希用相当真诚的语气说道:
    “看得出来,你并不是老师说的那种书呆子,只会学习而不会运用变通的。”
    “不像我”
    路德维希的嘴角泛起一丝苦笑,揉了揉头发说道。
    “哈哈.”
    李斯只能打了个哈哈哈说道,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路德维希。
    总不能说他只是看了一个笔记就正式成为奥术师了吧。
    嗯,笔记?
    李斯似乎想起了什么,意识进入空间戒指中翻了翻。
    不一会儿,灵光一闪,一张轻薄的黄褐色羊皮纸便出现在他的右手上。
    【博巴卡的奥术手记】!
    这是李斯从璨光城王室图书馆中得到的特殊笔记,他当初也是依靠这个笔记才晋升奥术师的。
    “我这里有一份奥术手记,不知道对你晋升奥术师有没有用?”
    李斯将羊皮纸递了过去,颇有深意地说道。
    路德维希看了看李斯递过来的羊皮纸,脸色一正准备接过来,却突然一愣,用【清洁术】除去手上的油污,这才双手接过这张羊皮纸。
    路德维希很快就沉浸到【博巴卡的奥术手记】中记载的内容中去了,时不时还用手指虚空比划着法术模型。
    李斯并没有打扰他,通过刚才的交谈,他也有了新的收获。
    那就是斯蒂芬斯老师对关于人体附魔的操作。
    我太笨了,怎么没有想到这一点!
    李斯从储物戒指中取出来一块附魔专用的刻录笔,在一块精铁板上比划着。
    之前光想着【自充能魔纹】的事情了,人体附魔这么相近的操作我竟然忽略了!
    李斯一边奋笔疾书,心中也在不停计算着。
    不同于其他法师,因为我有【全能者】天赋,所以我在获得战士职业专长、刺客职业专长、武僧职业专长后,我的身体素质甚至能碾压同级别的战士和武僧。
    所以我根本不同像老师那样需要提前耗费魔力维持身体强度的操作,可以直接在自己的身体上进行人体附魔。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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