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人终成家属 - 分卷阅读4
话虽这样,盛夏却并不排斥回到农村。即使是十一假期,去掉来来回回的两天,只有五天的时间,她也要回来陪着爷爷奶奶还有外公外婆他们过两天。
这次之所以这么早就回到梓树村了,就是因为盛爷爷和盛奶奶打算这天杀猪。
在农村,每年每家每户在临近年关的时候都要杀一头自己养的猪,然后在这一天用新鲜的猪肉煮一顿饭,称之为“刨汤”。意味着一年的丰收和对来年的期盼。
一般来说,在梓树村里,一家人杀猪的话,肯定有两三家的人都要来帮忙。和以往一样,盛今兵家和刘小幺一家都是来帮忙的。在梓树村,盛今兵杀猪可是一把好手。
肥肥的大白猪被绑上四肢之后,被盛爷爷和刘小幺他们用棍子和网子固定住,然后盛今兵拿着二三十厘米长的,磨得光亮锋利的杀猪刀,摆好架势。
只听得“噗嗤”一声,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大肥猪的嚎叫声戛然而止。这个时候,盛奶奶则是麻利儿地将洗干净的,酱红色的大脚盆接到肥猪的脖子下方。
等到盛今兵的刀子一拔完,热气腾腾的红色的鲜血就“咕嘟咕嘟”地冒出来了,瞬间便填满了脚盆,然后渐渐地升高。
在大人们看来,这种场景并不算血腥――在农村人眼中,这不过是一头猪。但是为了防止猪血溅到身上不好洗,盛夏、盛天雨还有周超是严禁考太近的――不过盛夏他们也不想靠太近,毕竟在猪没有被杀死的时候,那个撕心裂肺的嚎叫还是很伤耳朵的。
杀好的猪并不会马上开膛破肚,这个时候,有力气的大人们则是顺着那个网子和木棒把死猪抬起来,然后“嘿哟嘿哟”地抬到不远处的大锅上。
大国是临时垒起来的,将一个很厚的大土梗掏出一个大洞,旁边放上青砖或者平整的硬石头,然后就将一个直径接近一米的大铁锅放到上面,里面加上满满一大锅水,下面就开始加上玉米梗或者木头块或者剥光了玉米粒的玉米轴烧火。
之所以叫做吃“刨汤”,就是因为接下来的步骤――等用瓢舀起滚烫的热水后,一瓢一瓢地往死猪身上浇。浇个两三次之后,就可以用似刀似铁片的男人巴掌大的“刨刀”,顺着猪毛长的方向开始“刨”,当然,也可以叫做褪毛。
这项活儿并不轻松,先不说肥猪的体积,就是半蹲在热气腾腾的铁锅边刨猪毛都是极考验人的耐力的。
至少连盛今兵这样的“能手”在收拾完一头猪身上的猪毛的时候都是被熏得汗水直往熏红的脸膛上流。
烫过猪毛的汤是非常非常脏的,还带着一股浓浓的猪身上特有的排泄物的味道(农村的猪可不想养殖场的那种环境干净),自然是不可能是吃这个“刨汤”的。
这个时候,女人们都去收拾猪毛――这个不能扔的,还可以卖钱或者自留用;而男人们则是又抬着已经光溜溜粉嫩嫩的猪往地坝上已经驾好的板子上去。
盛家的板子是一个已经废弃的门板。
而这个时候,盛今兵吸一支烟,喝一杯水,还要继续来讲猪解开成为猪肉――这是个辛苦活儿,不过作为主刀人,盛今兵毕竟可以被主人家招待吃一顿“刨汤”,还有手工费和十斤猪肉相送。
即使是在冬天,肉也是禁不住放的。所以除了当他中午要用来做“刨汤”的猪肉、猪肝、猪血等等,其他多余的猪肉还有猪尾巴、猪头、猪心猪腰子等等都要及时地用盐腌起来。
中午的时候是由盛奶奶,盛琴还有盛夏的妈妈苏秀下厨的。爆炒猪腰花、猪肝平菇汤、回锅肉、酱菜肉、土豆肉丝、鱼香肉丝、青椒炒肉、毛血旺、生爆盐煎肉。
味道倒还在其次,最重要的是新鲜――毕竟从一头活生生的猪变成一顿丰盛的“刨汤”也不过不到半天的时间而已。
盛天雨比较悲催,不像盛夏他们可以慢慢吃,边吃边聊。虽然这是周日,但是他下午还是要去上课的。
也因此,当他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饭之后,紧赶慢赶地到了教室,正好赶上上课铃。
“你怎么了?这么喘?”盛天雨所在的班级每周都要调换位置,调换几次之后,盛天雨就恰好和余昆成了同桌。
“没事,只是中午吃‘刨汤’,不能缺席,所以今天晚了。”平时的时候盛天雨也是回家吃的,偶尔也在学校食堂填填肚子,不过像是今天这么晚倒是少见。
“……呃,那个‘刨汤’?”余昆有些适应不良地重复了盛天雨说的话,他果然已经脱离s省太久了吗?所以连一点儿方言都听不懂?
想到刚来那段时间他自己把骂人的“瓜娃子”以为是某个人的名字,余昆就无尽的黑线――还好他没有跟任何人说过自己在这方面的“总结”。
“唔,就是家里杀猪了……”这节课是英语课,英语老师布置了做英语测验报的a版的阅读之后就坐在讲台上了。盛天雨做题的速度颇快,正确率也高,所以他现在并不介意偷偷说几句,“对了,你说过你考完试就要回家了吧?”
“嗯,要回去和哥哥他们过年的。”而且这儿一点儿也不好玩――只不过这句余昆没有说出来。
“唔,这样啊……”余昆可比盛天雨的心思多多了,见到盛天雨这个样子,他暂时将手里的报纸往旁边一推,做出可怜兮兮的样子:“我还没有吃过那个刨……刨汤呢,而且也没见过杀猪……”
“相信我,杀猪看起来并不舒服。而且所谓的‘刨汤’也不过就是简单的猪肉,只不过是现杀的比较新鲜的而已。”盛天雨有些无语――在农村,这件事情也只是因为寓意而让孩子们比较新鲜吧?难不成他还想亲自操刀去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一次?
瞅余昆这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的样子,别说让他操刀子了,怕是闻到猪身上的味道就躲得远远的了吧?
不过盛天雨倒还是厚道――他才不是因为余昆用怨念的目光和不停碎碎念的音波攻击呢――地给余昆道:“好吧,看在下节课是物理课的份上,你说说要怎样安慰你那颗玻璃心?”
余昆一边想从自家哥哥那儿学来的招式真是挺不错,一边打起精神――反正现在已经下课了:“那个什么,难得是梓树村的特别风俗?”
不知道是自己那天又冷又饿还是其他什么原因,余昆只觉得那唯一一次在盛天雨家里吃的饭特别的香――比专门请的保姆做的饭都要让他满足。只可惜盛天雨虽然看起来很好接近,但是自己也不好意思说“嘿,哥们儿,咱们关系这么好你就再招待我一次好不”这样的话吧?
反正余昆本身也不过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面子工程什么的,有了那么一个哥哥,有时候他觉得也是可以暂时抛到一边去的~咳咳,他可从来没说他是面瘫中二少年来着~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十几岁的少年,互相到同学家里是很常见的――至少在沙子老家那儿是这样,关于昆哥,还在考虑是变成好基友【尊滴】还是好闺蜜【泥垢了】中……
抱歉抱歉今天发晚了,沙子还以为今天已经发了呢【人老了就是记忆力不好qaq
附上小剧场请罪――
这天晚上他和同寝室好友喝酒,微醺后透露:”我有裸睡的习惯。”
兄弟莞尔一笑,顺口说道:”我知道,而且你每次都睡得很死。”
说完二人皆是一愣。
他盯着对方那张笑意渐深的脸缓缓道: ”…我是不是找到每天都腰疼的原因了?…”
☆、线索
杀猪之后约莫半个多月,龙门乡中学终于放假了――虽然满打满算的只有近半个月的假期,但是对于初三党来说,这已经足够让他们到处玩一玩,甚至可以“天上都是脚印”这种程度了。
期末的考试是早就已经结束了,不出意外地,盛天雨又是年级第一。其实盛天雨的政治和地理并不算很好,但是有语数外还有化学和生物拉分,足够弥补他那两科分数的不足了。
不出意外地,放假又是一摞的卷子――虽然已经不做《寒假生活》了,但是大量的卷子更让人悲催。
不管教室里的怨声载道,各科课代表跑到老师办公室里问清楚了作业然后抱着各种复习资料就开始布置作业。盛天雨按照黑板上写的内容一样样地将各科卷子整理好夹到文件夹里,转眼一看,却发现余昆一点儿动作都没有。
颇有些“任你惊涛骇浪,我自岿然不动”的意味。
“你怎么啦?赶紧把作业抄下来,不然等会儿黑板擦了你就不知道该如何分类了。”
“嘿嘿,我不有你吗?”余昆这人,一开始不接触的时候还以为是个冷漠闷骚中二的人,等到接触了之后才知道这个人很是口花花,完美的表现了所谓“人不可貌相”的真理。等到以后好久了,盛天雨才知道,所谓的个性,果然是有血缘联系的。
“再说了,我估计带回去这么多我还不是没有时间做……反正老师把答案都发下来了。”余昆摊手,说得很无所谓。
在他以前的学校可从来没有这么多的卷子,而且那些资料都是一套一套地发下来的,看起来也很赏心悦目。
但是这些……几乎全都是油印出来的。纸张也不是打印用的a4纸,而是考试用的那种很薄的草稿纸。
用手一抓,要是不小心的话,不一会儿就黑糊糊一手了――他才不想碰呢。
“可是开学的时候难道你准备交白卷?”盛天雨挑眉,“而且你不整理好的话,到时候想要抄答案都不知道抄那一份儿的。”
盛天雨也知道老师这种填鸭式的卷子处理方法的效果不甚明显,但是他又没什么分量,才不会做这个出头鸟呢。
“好吧好吧,你说服我了,”余昆这才坐直,将那一摞卷子对齐后直接用一个文件袋装好――免得油墨沾到其他的地方――后放入书包,“其实我想我这个寒假都没时间做作业了。”
他回去要和以前的朋友联系,还要跟着哥哥学习,说不定还要出国玩儿……唔,这么忙,的确没有多少时间学习啊。
盛天雨正要说些什么,就看见班级里一个女生双眼红肿的过来了:“盛天雨,余昆,你们帮我留个言吧。”
“燕子,你怎么了?”对方叫做刘燕,是和盛天雨一个村子的,在小学的时候还一起上下学的,只不过后来到了初中之后,男生女生的界限分得就很清楚了,刘燕也不和盛天雨一起上下学了,而是和邻村的一个女孩子一起学习了。
说实在的刘燕的成绩算不上好,每次在班级考试的时候都是倒数第一,这次也不例外。虽然呆在火箭班挺荣耀的,但是压力也很大,尤其是随着毕业考试的临近,每次考试的时候,她已经越来越不在状态了。
刘燕已经决定转到其他普通班去读书了。
不过毕竟还是相处了这么久的同学,她还是有些舍不得的,所以早早的花了十几块前买了个同学录。不管是真心也好还是形式也好,总要表示表示。
等写完了祝福语,余昆只草草的写了名字、生日和星座――因为他对刘燕的印象就是个路人甲。后来看对方那么大张纸上只有自己几个字在上面裸着,看起来挺可怜的,于是就用手机给三人一起拍了张照片:“等我洗了后到时候让盛天雨给你带过去。”
不过,这件事情很快就被余昆抛到脑后了,因为他刚一踏出校门,就听到“叭叭――”的车喇叭音。同时一个面容颇为年轻的男人踏出来:“昆少。”
“……这么早?”余昆嘀咕了一句,然后快速地撕了一张纸,“本来还想给你说清楚的,不过现在没时间了,我把地址写给你……到时候一定要说话算话哦!”
盛天雨只来得及将纸捏紧,抬起头的时候,只看见刚才那辆车后面的车屁?股了……唔,还要加上一只不乖乖听话,伸出窗外使劲儿挥的手。
呃,太丢人了,盛天雨表示他不认识对方,赶紧转身走了。
等车子拐了个弯儿,余昆才把手收回来,看着后座上的psp,他扑上去,一边玩儿一边问:“衣服什么的都收拾好啦?”
“是的,都放在后备箱中了,保姆也付算了工资。峰少因为突然接了个大case,为了不延误班机,所以就吩咐我来了。”
“怪不得哥哥明明说要亲自来接我的,结果却成了你来……不过,忙也是应该的,毕竟是年关了。”
在龙门乡“憋”了这么久,余昆平日里做完作业之后都是靠psp度过的,因为这儿wifi的功能并不是特别的强大,所以夏天新出的《仙剑奇侠传4》到现在余昆都没有玩通关。
不过,之前的那些《孤岛危机》《斯巴达?古代战争》什么的倒是早就解决了的。
虽然一开始的时候余昆还记着到时候要把手机里的照片打印出来,但是想到打印照片花不了多长时间,而最多半个月后自己就要回来,所以便很快地将这件事情往后挪了。
在c市住了一晚,第二天凌晨的时候,睡眼朦胧的余昆才见到熬了一通宵,只在来的时候在车上眯了个把小时的余林峰。两人匆匆吃了由抹了果酱的面包片和热可可就准备登机了。
飞机飞行了近十个小时,终于在f省的机场降落。
飞机上的食物并不得余昆的心,因为是冬季的缘故,只有一份素炒莴笋、一只煎蛋、一份肉丝――都没有多少油水。饭后是一一根香蕉和一杯奶昔――虽然味道很不错,但是对于此刻“嘴巴里可以淡出鸟儿”来的余昆来说,他是无比的郁卒啊。
“好怀念地道的农村炒腊肉,肥不腻口,瘦不塞牙,而且酱红色的皮子还软q有弹性,咸菜和肉无论是配上稀饭还是干饭都好香……”余昆一边嚼着煎蛋一边碎碎念。
余林峰口水滴答,看着套餐中的绿绿白白极为清淡的配菜也没了胃口――他平时吃饭都是吃的外卖,自认为也是吃过不少c市小吃的,为什么就被自家弟弟的几句话说得馋得不行呢?
嗯,一定是因为自己昨晚上没吃,早上吃的太少,飞机上的套餐又太清淡的缘故――他一个青年俊杰,绝对不是吃货qaq!
一下飞机,看到来接机的人,余林峰第一句话就是说:“这附近有什么饭店没有?就是麦当劳或者kfc我也认了。去买一份有味道的吃的,都馋死我了。”
面容温和英俊,带着无框眼镜的男子一愣,随即不着痕迹地将余林峰半抱在怀里,低头问余昆:“阿昆,林峰这是怎么了?”
“唔,大概是馋虫在肚子里伸爪子了吧。”余昆将耳塞取出来。
他坚决不承认是因为自己后来恶趣味发作,秉承着“独痛苦不如众痛苦”的原则,不断地给自家哥哥形容农家味道厚重、有滋有味的菜肴,说那回锅肉的青色的大葱和焦黄的五花肉片是多么的诱人;那雪白的鲫鱼豆腐汤是多么的浓郁鲜香,撒上翠绿的葱花儿后有多么的让人胃口大开之类的原因呢……
摸摸肚子,余昆抬起头:“敬文哥,我也饿了,飞机上的套餐一点儿也不好吃。”
唔,想一想,盛天雨他们现在一定是在热热闹闹的吃晚饭了吧?可怜他和哥哥两个大男人,只能去冷冰冰的饭馆去吃饭――虽然不用洗碗什么的,但是,总是没感觉啊!
作者有话要说:球留言,球收藏!
下一章男主身披紫金战甲,踏着五彩祥云粗线了!撒花~~~
为了小攻,不要大意的hold吧!!!
依然是有爱的小剧场
他怒气冲冲地踹开他办公室的门,“你弟拐走我弟了!”
英俊的男子闻声从文件中抬眸,镜片后的目光淡淡扫了他一眼,“还你一个哥哥行吗?”
☆、小攻压境
如果按照高干的标准来划分的话,洛家的三个人的确是可以算得上是高干子弟的。
不过因为种种原因,除了洛家父母外,只有洛家的大儿子洛怀安走上了从政这条道路,现在就任f省x市的市长。小儿子洛安臣原本是想成为特种兵的,不过后来因为某个原因,不得不离开部队,和几个发小一起下海经商了。
好在洛安臣头脑聪明又懂得如何经营,短短几年时间,就把除了洛安臣以外,其他合作的公子哥儿当做副业的网络程序设计室变成了一个高科技软件开发兼互联网综合服务公司。
因为公司已经基本成型,正在稳步发展,所以洛安臣也用不着像是创业之初那样整宿整宿的呆在公司里处理事务不回家,而是可以有较为宽裕的个人时间了。
因为是临近年关的时候,公司要进行年度结算之类的事情,身为天晟集团的董事长,自然这个时候是不能抛下下属们一个人去逍遥自在的。
好在大家的效率都挺高的,所以这段时间已经渐渐到了收尾的阶段。
回到家里的时候,大家都已经要准备开饭了。
“嘿,安臣你可回来了。”手里拿着碗仔糕“啊呜啊呜”地吃得正欢。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个时候你应该还在加班对吧?可以解释你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家吗?”洛安臣笑得那叫一个春风化雨,那叫一个温柔可亲。
“唔……呃!咳咳咳……”余林峰被吓得一个激灵,使劲拍拍胸脯,好不容易哽下去了,才张嘴道:“我可没有早退翘班什么的,这个时候已经到了下班时间了!”
指着自己手腕上的手表,余林峰说得那叫一个理直气壮――他可是免得大家加班而着想的好上司。
“难道你不知道最近大家都是在加班吗?”洛安臣接过余昆递过来的一小碟沾了酱的生煎包,道了谢之后笑眯眯的道。
笑,你还笑――都笑了这么多年怎么都没有面瘫呢?余林峰内心可怜的呐喊,但是左看右看估计没人要帮他了。
“臣哥,接下来的日子就让哥哥去公司跑腿吧,就当将功赎罪。”余昆说完,不待自家哥哥发飙,就溜到厨房里去了:“珍姨,我来帮您打下手。”
“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洛安臣打量着余林峰这个全身上下都贴着“我是免费的”劳动力,反正他身体不好,行动不便,这实在是一个极好的主意。
唔,开年了也会忙一阵子,等到事情解决了,就尽快把阿峰从s省调回来吧――虽然说当初有一半的原因是对方自己提出要去“避难”的。
正吞吃了一份碗仔糕,又朝着一份炸鱿鱼须下手的年轻总经理莫名其地打了个冷颤。
“这段时间你就不要到处走动了,平时要出门的话也交给阿峰吧,”给洛安臣做了简单的身体检查后,樊敬文有些严肃的说道,“虽然你的腿的状态保持的很好,但是在这种日子里是最容易出事的,到时候要是因为过度劳累而使得情况恶化就不好了。”
“……好吧。”洛安臣看看自己的腿部,然后平静的回答道。
“你也不用担心,现在a国的技术已经越来越好了,而且平时我们也有仔细的护理,过不了多久,说不定你就可以重新站起来了。”身为医生,樊敬文也不知道是安慰多一点还是真实多一些。
洛安臣的病症有些类似于上运动神经元性瘫痪,但是要比这个更加棘手而已。
而之所以说是类似于上运动神经元性瘫痪,就是因为洛安臣的腿部对于外界刺激还有反应,而且没有并没有萎缩变形――上运动神经元性瘫痪的特点之一就是除久病后瘫痪肢体呈废用性萎缩外,无肌肉萎缩表现。
“希望如此。”洛安臣倒没有什么不良的心态。
“对了,你真的不考虑去专门请个护理吗?”樊敬文扶扶眼镜,认真地建议到。
“算了吧,我又不是废人,与其去花钱请一些心思各异的人,我还不如花心思自己照顾好自己……再说了,我身边的保镖也不是不顶事的。”
洛安臣不是没请过护理,但是那些人都不合他的心意――不是看着自己行动不便想要背地里搞小动作,就是在自己面前大秀他/她的温柔善良和包容。
但是在洛安臣的眼中看来,实在是太假太假了,完全不够看。当然,也用不着留着来膈应自己。
反正有了这个最新款的全能性轮椅,自己也和正常人差不了多少――除了站起来用自己的腿走动外而已。
自己还能活着,已经很幸运了。
对于孩子们来说,寒假是一个大赚外快的好时机。过年钱什么的,人人都爱~
盛家一直到十八岁以前都是有压岁钱的,不过因为各个家庭都不是特别的富裕,所以并不是很多。
今年过节的时候,盛爷爷盛奶奶、大伯家和姑姑家的,盛天雨也有了五百多块压岁钱。
趁着赶集的日子,盛天雨将一份香肠和骨圆用干净的透明塑料袋装好外面再套了个布袋子准备到邮局去寄。
香肠是用郫县豆瓣和朝天椒以及花椒面和盐为主料弄的,真正的咸香适口。不会瘦得塞牙,也不会肥的流油。
骨圆则是盛奶奶的另一项发明,就是用脆骨混合灌香肠剩下的肉一起剁碎,拌上调料后做成两指宽大小的丸子状。和香肠的口感不同,这个可以一口一个,而且十分有嚼头,还不会像是香肠的味道那么重。
至少每年的时候,这些大串大串的骨圆都是盛夏、盛天雨还有周超这三个孩子吃掉的。
香肠和骨圆都是用松柏枝熏了的,酱红中略带些蜡黄,比外面卖的香肠要黑一点点,但是却更加的诱人。
盛家的家长对于孩子们的朋友都是慷慨的,盛奶奶又想对方也许从没吃过农家新鲜的香肠,便十分热心地装了不少――反正在农村,这些东西是不稀奇的。
龙门乡是没有什么圆通、申通之类的快递的,只有绿色的邮局。盛天雨花了三四十块的邮费,又花了一笔钱加急――这些东西以外时间的原因,并没有完全熏干,所以不能在路上密封着放太久――才将那些香肠、骨圆和一块腊肉成功地寄送出去。
虽然觉得寄这个东西有些麻烦,不过想起对方一脸渴望的说自己从来没有吃过别人自家灌的香肠,盛天雨觉得还是值得的。
因为邮件是加急了的,又是邮件,所以居然还赶到了除夕之夜前到达了余昆和余林峰住的公寓里。
余林峰和余昆的父母和洛安臣的父母曾经是战友,关系不是一般的铁,自从两人的父母去世之后,洛家每年过年都会给两兄弟留两个座位。
签收了包裹,余林峰抱着这沉甸甸的一包放在旁边的茶几上,朝着还在浴室里洗白白的余昆喊:“阿昆!你又网购了啊?!”
因为还是注重对方的隐私的,所以余林峰并没有注意上面的内容,只是看到是寄给自家弟弟的,为免得对方等久了,所以就代签了。
“什么网购?我没有网购啊……”余昆顶着湿漉漉的头发出来,下半身也只穿了一条宽松的裤子――还好房间里有空调,所以并不用担心感冒什么的――一边擦头发一边走过来。
等看清楚寄件人的时候,余昆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盛天雨果然是好哥们儿!这么快就送过来了!”
“什么‘好哥们儿’?你什么时候有个叫盛天雨的好哥们了?”余林峰对这个弟弟身边的人都挺清楚的,“名字倒挺好听的。”
“他人很不错的。”余昆嘟囔了一句,将擦头发的帕子随手搭在椅背上,伸手就去拆包裹。等到看到那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香肠和骨圆以及里面附上的一页写满了字的纸的时候,他才露出大大的笑容。
“哥,敬文哥他们还没吃过农村地道的香肠吧?要不要也分他们一点儿?”虽然有些舍不得,但是余昆很明白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的道理――咳咳,他这绝对不是借花献佛“行贿”什么的啊……他余昆是个多么正直善良的娃啊……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压境
我在剑三上认识了一个姑娘。
我带她升级,帮他拍装备,给她买好马。
给她冲熊猫,给她买白发(200rmb)。
但到最后我发现特么的居然是个男人,不过我也没吃亏,我还是把他上了。
☆、起疑
农家乐之所以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就是因为人们在这里可以享受到纯天然无污染的食物与休闲。
或许是心性使然,现在的人们越来越追求所谓的“大自然”与“原生态”,这样也使得那些手工的、纯自然的越来越炒越贵。不管是不是真理,反正在他们心中,农村虽然落后,食物或许粗糙,但是却更加的安全健康。
是以,当余林峰和余昆带着那一份盛天雨寄送过来的香肠和骨圆过来的时候,受到了洛家极大的欢迎。
洛老爷子曾经虽然是地主,但也是呆过农村的。虽然后来远离了农村居住,但是那一份乡情却是念念不忘的。而且洛老爷子当时呆的就是s省的农村,是以对于这带着浓浓的s省口味的食物是情有独钟。
“这东西好!辣不j口,麻不木舌,肥而不腻,瘦不塞牙……唔,还加了冰糖,怪不得我吃了之后还有回甘的滋味……”洛老爷子一脸陶醉,拿过一旁的酒嘬了一口,然后又加了几块。
“这个更好吃!”洛家的小太阳――洛辰熙小嘴里塞了半个骨圆,小腮帮子鼓鼓的,可爱极了。
小孩子更喜欢有嚼头的,而且骨圆并没有香肠的味道那么重,这让习惯了f省食物的洛辰熙也可以接受。
“好久没有吃过这么地道的s省的味道了,现在超市里的东西都不行了。”洛老爷子又吃了一口,喝干了酒之后又准备倒一杯,结果却被一旁的洛奶奶给打了手背:“老头子,别喝那么多,到时候又醉醺醺的,小心肝。”
“难得高兴,妈您就让爸喝吧。”洛怀安给洛老爷子满上,一点儿也不向在外人面前的威严。
“呵呵,说得好,好不容易大家过年团圆,就是喝醉一次也无妨啊。”洛老爷子吃着清煮的香肠,香辣的东西是最下酒的了。
“……是啊,团圆……”洛奶奶的眼中出现了一丝哀伤,声音也低了下去。
余林峰一见,知道对方是想起了洛欣怀。
洛欣怀,洛家的大女儿。大概是因为长女的缘故,所以在青春期的时候,她出现过一段叛逆期,那个时候洛老爷子连家法都用上了,都没能让这个女子收敛。
后来不知怎么的,高三最后一年的时候,她突然就收性子了,不仅认真学习,还考上了医大,成为了一名医生。
工作之后她兢兢业业,连谈恋爱的时间都没有,后来洛奶奶都想给她介绍对象了,结果却遇上了03年非?典爆发,身为医生,自然不能在这个时候退缩。
可就是这场灾难,夺走了洛欣怀年轻的生命。
桌上的气氛一时有些凝滞,这个时候,一个脆脆的声音打断了这略微沉默哀伤的氛围:“阿昆哥哥,这个好好吃噢!有没有多的啊?!”
小孩子的声音让众人收拾了心情,洛奶奶慈爱地摸上洛辰熙的小脑袋:“哎呀,没想到咱们家的小太阳还是个小馋猫呢!”
“才不是小馋猫呢!”洛辰熙的小嘴吃得油乎乎的,因为骨圆里的辣椒和花椒使得小嘴巴像是花瓣一样嫩嫩红红的,“我要带给小伙伴吃的。”唔,他才不是想要炫耀呢――可是这个东西真的好好吃啊。
“咱们家小太阳都知道惦记小伙伴了啊~真乖哦~来来来,喝一杯甘蔗汁,看这小嘴都辣红了。”洛奶奶用手帕将小家伙嘴上沾的油擦干净,笑呵呵道。
“这个可没了,盛天雨就只给寄了这么点儿……不过香肠倒还有点儿……”余昆咬了一口海蛎煎,“不过我留下的那份香肠都是他自己做的,所以我要留着自己享用哇哈哈哈……”
看着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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