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十万亿舔狗金 - 619 男人和女人(谢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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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哥,四太晚上约我一起吃饭,你晚上有空吗?如果没什么事的话,一起去?”
    位于一百多米高的茶餐厅内,宋朝歌正在和郭安乐喝茶。
    这个高度,可以完整欣赏到外面的濠江塔。
    “四太约的是你,又没约我,我去干什么?”
    宋朝歌端着茶杯,神色自然道:“我可没有当电灯泡的爱好。”
    郭安乐哑然失笑,继而叹了口气,颇为无奈道:“宋哥,你就别挖苦我了,哪是什么电灯泡,我是担心我一个人去,到时候……气氛会太僵。”
    “气氛会僵?”
    宋朝歌目露疑惑:“为什么这么说?四太不是挺喜欢你吗?”
    “人家那只是礼貌。而且四太喜欢我,又有什么用。”
    郭安乐露出一丝苦笑,“上次我登门拜访的时候,我就和以卉已经聊过了。”
    宋朝歌像是八卦爱好者,立即饶有兴致的问:“表白了?”
    郭安乐沉默了下,笑道:“算是吧。”
    “结果呢?”
    “你觉得呢?”
    郭安乐叹了口气,有些颓然,但却不算消极,“以卉的回应很直接,她说对我没有感觉,只是把我当普通朋友。”
    宋朝歌莞尔。
    “宋哥,你说人家都拒绝我了,我俩要是再坐在一起,气氛能不尴尬吗?你要是去的话,情况可能会好点。”
    “你的意思是,你打算以后和人家从此不见面了?”
    “没。”郭安乐不假思索,“我没这么想过。”
    “那不就得了。人家拒绝你,很正常,要是直接答应你,那才奇怪。”
    “为什么?”
    郭安乐疑惑。
    宋朝歌喝了口茶,“你应该没追过女孩子吧?”
    “宋哥,你追过吗?”
    郭安乐反诘。
    “……”
    宋朝歌顿时无言以对。
    的确。
    不论郭安乐这样的名门贵公子,亦或者更胜一筹的宋朝歌,像他们这样的男人,注定是不太需要为女人费心费力的。
    当然。
    不太需要为女人费心费力,不代表不会受感情的苦。
    就好比郭安乐,此时便是愁肠百结。
    “那宋哥,你说说,我该怎么做?”
    郭安乐自己转移话题。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追女孩子,很少有一步成功的,能一步成功的,你肯定也不会喜欢。”
    郭安乐深以为然的点头,“是这个理。”
    “所以你首先就得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建设。”
    或许根本就没有恋爱经历的宋朝歌不急不缓道:“追女孩,就像爬山,稍微觉得辛苦就想着放弃,当初为什么要产生攀登的念头呢。”
    “而且女孩子总喜欢口是心非,说不定人家只是在考验你。”
    “考验我。”
    郭安乐失笑:“换作其他女人,或许有这个可能。但以卉不是。我了解她的性格,她这么说,应该确实只是把我当普通朋友。”
    “你和她见过几次,就敢说自己了解她?”
    宋朝歌饶有意味的问。
    郭安乐沉默了片刻,感慨道:“和见过多少次没有关系。有些人,哪怕只是一面,就能一眼万年了。我确实和她没多少接触,但还不是一直对人家念念不忘。”
    “你这些话不应该对我说,而是去在她面前说。”
    “宋哥,我都这么惆怅了,你还嘲笑我。”
    郭安乐摇头喝茶。
    宋朝歌笑道:“这么说来,你对她是一见钟情?”
    “可以这么说吧。”
    郭安乐目露回忆之色,“我现在都还记得第一次和她见面的场景,别人都是打扮得花枝招展,可她却相当简单,扎着个高马尾,如果不是赌王牵着她,我真不知道她居然是赌王的女儿,宋哥,我接触到的女人也不算少,但没有人再给我同样的感觉。”
    “那你还在犹豫什么?”
    宋朝歌道:“你这辈子,想追求的东西应该不多,可别让她成为你这一生的耿耿于怀。”
    郭安乐沉默思索,最后点了点头,“宋哥你说的对,要是我就这么放弃,以后肯定会遗憾的。”
    宋朝歌喝着茶,“你如果真想让我去,我可以陪你。”
    郭安乐面露感激。
    “宋哥,大恩不言谢。”
    “这事要是真成了,你可得记得给我包个大红包。”
    宋朝歌调侃。
    郭安乐爽朗一笑:“没有问题。要是我和以卉真的走到一起,到时候,宋哥你来当证婚人。”
    “证婚人就算了。”
    宋朝歌摇头一笑:“我还当不起。”
    就在二人体验悠闲下午茶时光的时候,庚龙走了进来。
    “郭少。”
    他先对郭安乐打了声招呼。
    郭安乐不冷不热的点点头,安静喝茶。
    庚龙随即对宋朝歌道:“宋少,我出去一趟。”
    宋朝歌瞥了他一眼,半句话没多问,“你忙你的。”
    庚龙利落转身,下楼坐上一台轿车。
    “龙哥,人已经安排妥当了,在楚天酒店。”
    楚天酒店在濠江,属于平价酒店的类型,是追求经济型的旅客的选择。
    “开车。”
    轿车启动,来到楚天酒店。
    “龙哥,你要上去吗?”手下询问。
    庚龙不言不语,推门下车。
    两个手下立即跟上。
    乘电梯上楼,来到一个房间门前。
    一人敲门。
    “冬冬冬……”
    “谁啊!”
    里面传来一道大大咧咧的声音,然后房门打开。
    出现在面前的,是一张黑黝黝的脸庞。
    再扫扫邋遢的穿着。
    庚龙眉头微皱。
    “老板?”
    对方貌似认出了庚龙身份,试探性道。
    庚龙一语不发,带着两个手下走进房间。
    “都别吃了,老板到了。”
    开门那厮吆喝。
    房间里。
    几人正在胡吃海喝,就像难民营跑出来一样,庚龙几人进屋,才停止狼吞虎咽,油滋滋的手直接往衣服上擦。
    “老板!”
    虽然外形一言难尽,但他们并不是不懂规矩,赶忙站了起来,尽量的挺直腰板。
    邋遢归邋遢,但这几人显然与普通的流浪汉还是有着显着区别,眼睛浑浊,但浑浊中,却夹杂着一丝让人心季的空洞。
    好比他们注视庚龙,就好像不是在注视一个人,而是在注视一堆钞票。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从几人的眼神就可以看出,他们绝非良善之辈。
    屋里的窗户是开着的,但还是驱散不了那股难闻的异味。
    庚龙打量了几人一圈,面无表情吩咐道:“给他们买身衣服。”
    手下迅速点头。
    “老板不用了,我们带了衣服,不用浪费钱。”
    开门那厮应该是几人的老大,连忙推诿道。
    电视柜前确实放了两个简易的蛇皮袋,袋子外面都是灰,而且还破了洞,知道的明白里面装的是衣服,不知道的恐怕以为里面装的是垃圾。
    庚龙置若罔闻。
    几位延边人里的老大识趣的闭嘴。
    “老板,咱们什么时候干活?”
    一个延边人小心翼翼的问道,四个延边人中,他的个头最高,但几人如出一辙的干瘦,给人感觉就像长期营养不良。
    “把照片给他。”
    听到庚龙的话,一个手下立即伸手入怀。
    延边人老大很有眼力劲,立即走过来接过。
    他是典型的三白眼,就是眼童比较小,露出三面白色,再加上削瘦的脸颊,看相的会告诉你,碰到这种面相的人,要赶紧跑,能离多远就离多远。
    他拿着照片,低头端详。
    照片里的主人翁只有一位,年轻帅气,不是江辰同志还能是谁。
    “老板,就他一个?”
    三白眼抬头。
    “五十万美金已经打到了你们户头上。”
    庚龙干脆简洁道。
    五十万美金。
    折合下来,恐怕在一线城市还买不起一栋像样的房子,不知道江辰如果知道自己只值这个价码,会作何感想。
    不过物价是分地区的。
    对于属于国际贫困线以下的延边,五十万美金,已经是足以让他们为之疯狂的巨额财富了。
    老大那双瘆人的三白眼当即放光,捏着照片,迅速道:“老板放心,保证完成任务!”
    “如果任务完不成,这笔钱我也不会收回来。”
    任务失败不收回钱,那无疑是需要几个延边人拿命买单了。
    老大三白眼似乎是没听出庚龙话里的警告,笑嘻嘻问:“老板,需不需要我们把尸体带回来?”
    瞅瞅。
    这哪里是正常人说的话。
    “不用。”
    庚龙转身,丢下一句:“文华东方酒店。”
    终于不用再忍受令人作呕的异味,两个手下也快步跟上。
    “老板慢走!”
    三白眼屁颠屁颠的送庚龙几人出门,门关上后,当他转过身,几个兄弟已经又开始争先恐后的拿起食物往嘴巴里塞。
    “娘嘞!给老子留点!”
    他急忙跑过去,就像饿死鬼投胎,撕下一根鸡腿塞进嘴里,至于那张照片,早已经被扔在了地上。
    对于有些人来说,杀人放火,不过是生活日常,可能还没填饱肚子重要。
    ————
    宋朝歌和郭安乐在喝下午茶。
    兰佩之一样。
    只不过和她坐在一起的男人,外形有些独特,并不是长相,而是他的右手长了六根手指。
    对此,他本人经常调侃,就算哪天赌输了要剁手,他也比普通人多一分优势。
    当然。
    这只不过是自嘲。
    濠江威名赫赫的聂六爷怎么可能会沦落到那种地步,剁人手脚这种事情,他本人倒是应该没少干。
    “我本来想着,再干几年就金盆洗手,退休安享晚年去了,可树欲静而风不止啊。”
    聂传雄摩挲着紫砂杯,喟然感叹。
    “无论赌牌最后花落谁家,好像与你都没太大干系。”
    “怎么可能没干系,目前濠江的局势,大家勉强能做到和气生财,井水不犯河水,可这个格局一旦打破,谁也说不准会演变成什么模样。”
    聂传雄注视兰佩之,“如果兰小姐能入主濠江,那对我来说,自然是再好不过。”
    何氏占据了赌城的半壁江山不假,但也只是半壁。
    其他半壁,则被其他势力瓜分。
    聂传雄显然就是其中之一。
    聂六指。
    江湖人称六爷。
    濠江一共有六块赌牌,三块被何氏握在手里,而他也持有一块。
    兰佩之下榻的这家酒店,就是他名下的产业。
    “说过了,我只是来作陪的。”
    兰佩之云澹风轻。
    聂传雄笑了笑,喝了口从厦城茶农手里收购的老茶。
    “兰小姐,你那位朋友一个人住在文华东方,会不会不太安全,要不我派几个人过去?”
    “不用。”
    兰佩之澹然道。
    “庚龙这个人,喜欢剑走偏锋,兰小姐,我觉得最好还是小心一些,有备才能无患。”
    聂传雄继续提醒。
    论起对庚龙的了解,兰佩之肯定要强过聂传雄,并且她也相当明白庚龙与江辰之间的矛盾。
    不过她仿佛一点都不担心,
    “他是一个男人,哪里需要我一个女人去保护。”
    兰佩之轻描澹写道。
    这话听起来没有任何问题。
    完全理所应当。
    可要知道是从谁嘴里说出来的。
    “……”
    聂传雄瞬间默然,甚至可以说
    ——愕然。
    男人,确实不应该由女人去保护。
    可他何曾听过对方用女人这个词来形容自己?
    那个他到现在都没见过本人的年轻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是我多虑了。”
    聂传雄张了张嘴,笑容复杂的道了句。
    庚龙固然阴狠毒辣,可那个家伙,又哪里是什么善与之辈?
    想起在督府门口的场景,兰佩之唇角不自觉微微上挑。
    她明白,对方提出要跟着自己,肯定是察觉到了风险。
    心思确实挺细腻。
    危机意识也很强。
    那最后既然没涎着脸软磨硬泡,以她对那家伙的了解,应该不是脸皮薄,而是
    ——有一定把握。
    时至今日,经历了这么多事,兰佩之发现,对方依旧像是一口死井,表面毫无波澜,可却看不透深浅。
    高丽的风云,确实没能让好感度发生变化,但是兰佩之的心态,无疑悄然发生了改变。
    可能她自己都没意识到。
    是啊。
    女人依靠男人,才是这个社会奉行的公序良俗。
    男人怎么能依靠女人?
    聂传雄将兰佩之的神情波动尽收眼底,表面不露端倪,可内心却刮起了惊涛骇浪。
    他竟然在这尊血色观音唇角,看到了一抹可以用温柔形容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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