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神撩妻:魔眼小神医 - 第六百五四章 实践出真知
人类小丫头埋头苦干,也不知她在鼓捣什么,用的药材大部分是有毒药材,整出的汁混合后也变得怪怪的,味道很呛人,幸好洞天福地有植物,植物能呼吸,消化掉那些气味,要不然到处都是药味让人觉胸闷。
小丫头没空跟自己说话,小狐狸识趣的不打扰她,欣赏一阵,觉得实在不喜欢药味,将放小丫头脑顶上的小猴子抓走,又回药田里帮忙摘蘑菇,摘植物花朵。
有两只勤劳的小可爱帮打点药田,乐小同学很放心,只管研究自己的药,鼓捣出一份药汁,添加水,再找出瓶瓶罐罐,添加粉末、药膏、药汁,再拌匀,分成好几份拿盆啊碗装起来。
想了想,又搬出一些盆碗锅勺,再去药材堆里挑出些全是有毒药材,捣成汁,再添加各种含有毒成份的药汁和药粉,最后再添加化尸粉和化骨水。
药汁在添加进化尸粉时没有特别化应,顶多就是颜色变得很……奇怪,原本是蓝绿色的变成血红,当加进化骨水,药汤像煮沸了般咕噜出水花,血红色的泡泡往上冒,堆叠成三尺多高的泡泡柱子。
小狐狸本来坐在一边帮清理药材中的杂草,发现小丫头那边的动静站起来张望,发现血色的泡泡堆,震惊的跳脚:“天啊,小丫头,你又整出了什么奇怪的东西?味道好奇怪,好讨厌,赶紧扔掉扔掉!”
“我也不知道这是啥东东,”乐韵瞅着自己整出来的古怪东西,直挠后脑勺:“我就是把空间里但凡吸血鬼、僵尸那种生物最讨厌的东西全找出混在一起,还加了一些化骨水,然后它就变这样哒。”
不要问她是什么东东,她自己也没想明白,原本是按照从脑海里翻出来的一个古怪药方配制药剂,因为药原材不齐,仅将现有的一股脑的混合在一起,它变成另一种药,反正不是良药,应该是新型毒,具体功效还得试验一下才知道。
不过,貌似很不错的样子,好像是……
挠了挠后脑,乐韵努力的将大脑里收藏的无数药方过滤,寻找与眼前古怪药汤能对得上号的药剂,很快对号入座,找到合适的解释。
回想一遍,再与眼前的药汤对比,一时喜从天降,眼睛笑成月牙:“嗯嗯嗯,我真是天才啊,竟然敢整这种玩意儿,可惜还缺好多原材料,要不然分分钟整死飞僵。”
“小丫头,你整出的是什么玩意儿?”那破玩意儿的味道真的令人很讨厌,隐隐的令自己的血液好像也流得更慢,小狐狸觉得很不舒服,想躺棺材里藏起来以躲避那种难闻味道。
“理论上我是想研制一种封印飞僵等古怪生物的药,可以叫迟缓药剂,是一种魔法药剂,缺太多药材,整来整去发生变质,变成另一种作用的药,是专门破坏飞僵旱魃那种不死不灭生物躯体的东西,少了最重要的万年炎木和神血荆棘藤,还有海蛟血,这个只能算是很低级的残次品,好在对付普通僵尸还是够用的。
理论上这个东东实际也是很多兽类的克星,幸好药材不够,要不然会药晕你和小灰灰,嗷嗷,实践出真知啊,果然还是要不怕死的勤做实验才会有收获。小狐狸,你和小灰灰躲远些,我再加点东西进去。”
“喵了个咪的,竟然能克制兽类,难怪本狐觉得很讨厌,小丫头,你等本狐走远了再加怪东西啊。”人类小丫头露出奸诈的笑容,小狐狸顿觉不妙,一把抓起小猴子就跑,三五个纵跃便跑至冰棺旁,一跳钻进冰棺,将棺盖合拢,免得遭受小丫头整出的怪东西的摧残。
小狐狸逃之夭夭,乐韵笑得直扶老腰,那只狐仙爱美爱干净,最讨厌怪味和脏东西,不想闻奇怪的东西竟然躺棺材里去了,还真是洁癖症。
等他们藏好,她也不客气啦,找出在缅国淘来的檀木削屑,再辗成粉末,弄了一大把檀木粉倒进血色药汁里。
添加了檀香屑粉的药汤先是再次沸腾,转而泡泡成串成串的破灭,几尺高的泡泡柱子一寸一寸的矮下去,最后露出翻滚的水面。
血色的药汤沸腾着,颜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生改变,由血红色变色为朱砂红,沸腾的水花也慢慢平静,气味还是很怪。
乐韵摸摸鼻子,嗯,别问她,她也不知道怎么形容那种味道,反正就是……不怎么美好,味道的奇怪度刷新了她对气味的理解。
分析过味道中所含成分的比例,默默的跑到自己存放肉食动物的地方,从一只筐子里抓出一只兔子,剁下一根脚趾,拿一只玻璃瓶装起来,再去勺一些朱砂红的药汁淋在兔脚趾上。
兔脚趾被药汤淋泡,连个泡泡也没冒,皮肉便开始被腐蚀分离,连兔毛也被腐坏,越变越小,很快就没了。
与此同时,被药水浸泡的琉璃瓶也一点一点的被损坏,像有一把旋转的刀在刮玻璃瓶内部,玻璃瓶内部一层一层的被融化,杯子有一半地方在一点一点的变薄。
“哎妈,玻璃器不能装,只能用铜合金器皿盛放?”乐韵冷汗了,这破玩意儿的腐蚀性不弱,能腐蚀玻璃和瓷器,只对铜合金不起化学反应。
为了不致于让玻璃瓶坏掉药汤酒地,赶紧的拿只铜合金碗装起来,呆在旁继续观察,过得几分钟,兔脚趾骨也被腐蚀得连渣不剩,又过十来分钟,玻璃杯装药的那一截被融化,朱砂红的药汤中多了一抹亮色。
融化进玻璃杯的药汤没有发生新的反学变化,本质没有任何改变,仅只色泽多出一抹亮色,像是渡了一层光的感觉。
研究一阵,目前暂时没研究出有何奥妙,乐韵先不管它,摆出铜合金制品,将药汤分成三份,一份装在一只锅里,一份留在盆里,一份装在一只长柄小奶锅里,盆和奶锅里的药汤放在最适合取拿的位置,方便一旦有需要的时随时把药汤从空间拿出去泼向吸血鬼以试验药剂的杀伤力。
应对吸血鬼的法子有了,趁着还有点时间,赶紧去药田干活,收获部分药材,洗手,啃掉一串香蕉和一串八月炸,吃得饱饱的,溜出空间,再把沾有血液的纸巾丢回空间。
回到帐篷,乐韵再次检查空间里的物品,将有可能需要的物品全拎到自己神识最容易接解到的地方,做好跟吸血鬼打架的准备。
为了自己的晚餐,阿拉贡非常耐心的守候着,从太阳落山时等到天色昏暗时也没觉得烦,当人类女孩从草坪走向森林边缘,他仍然稳如泰山般的坐在树上没动,吸血鬼喜欢夜行,人类是夜伏昼伏出的动物,马上就要天黑,人类女孩只可能扎帐篷露营,不可能摸黑夜行。
诚如他所猜测,森林边缘传来悉悉索索的声响,听听就知是人类女孩在扎帐篷,很快夜色降临,从树林边缘透出点微弱的光,那是帐篷里亮起手电筒发出的光亮。
天黑了,阿拉贡从树枝间爬到树顶上坐着,远远的望着透着点光亮的树林边缘,他还要忍,离得太近的话,他怕控制不住对美餐的渴望,忍不住提早进餐。
作为绅士,他觉得一定要等人类女孩吃饱,休息好了,当人类的精神与血液处于最完美的时刻再进食才是最美的享受,所以还得等等,等人类女孩吃了最后一顿晚餐,美美的休息时就是他行动的最佳时刻。
他也挺欣赏人类女孩的,一个女孩子竟然敢独身一人前往阿尔卑斯山脉徒步旅行,她的胆子真大,勇气可嘉。
月亮还没出来,深山里的夜行动物们陆续出来觅食,能听到各种各样的响动。
有个人类女孩当晚餐,阿拉贡对动物完全失去兴趣,哪怕闻到野豹和猩猩的味道也无动于衷,动物血量多,人类血量少,在同等条件下,吸血鬼选择吸动物的血,毕竟数量多也是优势。
然而,这次是例外,他找到的这个人类女孩的鲜血实在太香甜了,人类女孩的一碗血,胜过一头巨型猩猩的全身血量。
晚餐啊,丰盛的晚餐。
想象着享受甜美鲜血的味道的美妙感,阿拉贡血管里冰凉的血液又沸腾起来,嘴里滋生出贪婪的唾液,牙齿又长啊长的疯长,眼睛也变色,慢慢的由正常瞳孔色往血色上变化。
“不急不急,美好的晚餐是值得等待的。”望一眼远处的微弱亮光,阿拉贡吞咽一口空气,努力的控制住对血的渴望,越美丽的事物越值得等待,那么美好的晚餐,当然值得长时间的等待。
天黑之后,树林边级帐篷里的光在黑暗的地方也格外显眼,黑暗里有很多眼睛注视着亮光,树林里的蚊子看到火光,争先恐后的涌向有光的地方,当成群结队的蚊子涌至,被帐篷挡住,只能不甘的围着帐篷转,几只蝙蝠从树上飞下来,愉快的捕食,扫荡一圈,又慢悠悠的飞走。
夜色越来越深,很快,帐篷内的亮光熄灭,整片树林被黑暗笼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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